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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成长 法律护航——实验中学东校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治宣传学习
发布日期:2021-06-15 11:33:37   发布人:实验中学(西)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法治教育的相关精神,2021年6月11日下午,实验中学东校区组织全体教职工在学校阶梯教室开展法治宣传学习。本次活动由副校长胡俊老师主持,区委党校高淑桂教授主讲。高教授主要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较为全面的解读。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0年10月17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

高教授主要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背景、亮点、强化学校防线的理解与适用、学校保护的支持与保障这四个方面,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解读。高教授还通过讲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分类、刑事年龄的判定,通过案例分享,帮助老师们认识到学生的哪些行为可能存在不利于其健康成长,需要通过干预机制进行劝导和教育。高教授通过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文本解读和案例结合,帮助老师们明确了教师教育惩戒权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形式。

随后,我校心理教师张怡景老师给全体老师上了一堂简短的安全课,为全体老师简单介绍了遇到突发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办法。

最后,副校长胡俊老师发表讲话。她希望全体老师能够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学会运用正确的方式引导学生们明确自己作为未成年人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使其逐步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习惯,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图文:钟诗禹

编辑:钟诗禹

审核:胡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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